导语:电视剧中的甄嬛是一个地地道道的“受害者”,总是那么的楚楚可怜,被迫出手害人,被迫出轨他人,被迫背叛皇帝,被迫戕害嫔妃。而原著中的甄嬛却是个十足的腹黑心机女,相当的“白莲花”。自从见到果郡王的第一次起,甄嬛就已心猿意马、芳心暗许了。
成为了皇帝的宠妃之后,甄嬛还能够在皇帝看不见的地方“好巧不巧”地与果郡王“邂逅”,不但可以在桐花台细细探讨“夕颜之恋”,还可以在湖中泛舟共聊西施范蠡。
令人过目不忘、刻骨铭心的是:甄嬛与果郡王初次相见就把一双玉足赤裸裸地暴露在人家眼里。果郡王喝着酒,盯着那双玉足,意味深长的笑了……自此二人遥寄心照,彼此牵念。
皇帝有那么多女人,而甄嬛却只能有皇帝这一个男人,甄嬛大概也会心中不甘吧?所以,在明知温实初对自己有所期待的情况下,还是把温实初拉拢在身边,做自己的心腹死党。
明知与果郡王私下接触会引发瓜田李下的猜忌,更有违妇道宫规,可甄嬛却并不忙于避嫌,而是每一次都积极的迎合上去,欲拒还迎地搭讪几句。反正宫中女子有的是时间,闲着也是闲着。
1、甄嬛第二次怀孕,再次邂逅果郡王
或许是“人不见天见”的缘故,最终老天爷也怒了。把春风得意、左右逢源的的甄嬛迎头痛击,在封妃当日将其“打回原形”。甄嬛因误穿纯元的故衣,犯下大不敬之罪,在封妃当日被惩罚、被禁足。
这一刻她冷静了不少,瞬间清醒:原来她也会坠入深渊,还以为自己的魅力可以永远在宫中发光发热呢。不过,侥幸的是,在禁足期间,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。这真的是一根救命稻草啊。
随着孕月的增大,皇帝特派老成稳重的芳若来“服侍”甄嬛孕产,特许她可以扶着甄嬛到碎玉轩外面的花园里走走,有利于凝神养胎、顺利分娩。
某日,甄嬛又来到了与皇帝初次相见的地方,眼前的一切依旧如故,只是已经恍若隔世,物是人非了。
甄嬛正想得出神,浣碧提醒道:“小姐可该回去了。小厨房做了南北杏川贝炖鹧鸪,这时吃最滋润不过了。”
甄嬛正要起身,见却见果郡王带了几个内监正从前头来,芳若先上前,请安道:“王爷安好。”
果郡王泰然走近,与甄嬛互问了安好,道:“许久不见菀嫔了。小王还未来得及恭喜菀嫔,在此贺过。”
甄嬛笑道:“王爷客气了。王爷是去向太后请安么?”
果郡王温润的笑道:“刚从皇兄处过来,正要去看望太后。来得仓促,未及给菀嫔送上贺礼。”
甄嬛微微一笑:“多谢王爷。”
按照正常的社交礼仪,此时就该各道安好,各自离去了,但甄嬛没有,甄嬛正闲得无聊,突然来了这么一个大帅哥,怎能轻易放他走?
因此,甄嬛的目光锁定了果郡王腰间的笛子,说道:“久不闻丝竹之声了,本宫觉得舌头的味道也寡淡了呢。”
果郡王心领神会,问道:“娘娘喜欢听什么?小王以此为贺吧。”
甄嬛:“《杏花天影》”。
2、甄嬛失德,竟对果郡王提出“非礼要求”
以上便是甄嬛在原著原文中见到果郡王后的表现,此刻她还在“服刑期间”,是被禁足了的,不过是仗着怀孕才被皇帝特许出来走走,不料,见到果郡王后竟这样情难自禁、忘乎所以。
对一个成年男子说什么“舌头寡淡了”真的好吗?这句话看上去怎么那么别扭?难道女子的舌头是可以随便在男子面前扯出来议论的?不怕会引发对方不好的联想?
既然你久不闻丝竹之声,那就直接说“已经好久不闻丝竹之声了”,何必强调你舌头的感觉?大家是否隐约觉得——甄嬛有蓄意撩拨之意?
年纪相仿的叔嫂之间,尤其是皇帝不在场的情况下,真的可以如此亲密互动、毫不见外?她的第一反应不该是避嫌吗?
也罢,毕竟,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。原本就心思不纯嘛。原文中的果郡王当场就为甄嬛演奏了一曲《杏花天影》。
果郡王吹奏的神情认真而专注,甄嬛盯着他那俊朗的脸庞又开始想入非非了:当初自己所中意的那个人,到底是身为皇帝的胤禛,还是在漫天杏花中旖然而出的那个温文男子允礼?……莫不是自己早就爱上了他?
想到这里,甄嬛忽觉心乱如麻,一曲未终,忙温然出言打断,道:“王爷想必急着去向太后请安,本宫不便打扰,王爷请吧。”(不早该这样说吗?果郡王又不是街头献艺的。)
果郡王收了笛子,道:“菀嫔请便。”
随后,果郡王仿若无意对身边的内监说道:“听说太后秋日气燥没有胃口,本王府里常用银耳枸杞炖汤来进补,等下命人从王府里取了送去吧。”
其实,他这话是说给甄嬛听的,建议甄嬛该如何进补。
甄嬛秒懂,果郡王的关怀她感受到了,也接受到了。并且也为此欣慰着,窃喜着。即便无缘其他,至少这份令人心荡神驰的暧昧,也足以醉了心脾。
所以说,甄嬛从来就不是个安分的女子,她不但聪明,而且还经常把聪明用在“别处。”
声明:以上情节乃摘自原著原文《甄嬛传》第三部,第二十章 “荆棘满怀天未明”。可能与电视剧情节有差距。不喜勿喷。